1. 防爆电动葫芦在运到安装地点后,首先应仔细检查在运输途中有无损坏,当隔爆外壳有裂纹、破损(即漏水、漏气现象)隔爆面有伤痕时,不能进行架设安装,须将损坏的零部件到制造厂更换,符合防爆要求之后才能进行架设安装,用户不得更换不符合防爆要求的零部件,非防爆零部件损坏时可在安装强修复,然后架设安装。
2. 整台防爆电动葫芦分成三个部分(运行机构组、起升机构组、电器组),包装在一个箱体内,架设安装之前必须进行整体连接的总装配。
3. 防爆电动葫芦运行用的工字型钢轨道由用户自行设计和安装。
4. 用户在安装运行机构组件时,应调整垫圈厚度,以适应选用之工字型钢轨道的宽度。
5. 防爆电动葫芦使用的工字型钢轨道两端应装设卡箍及缓行装置,防止葫芦脱轨,缓行装置之碰撞材料应用木材或橡胶,禁止使用钢材。
6. 防爆电动葫芦使用的工字型钢轨道上应架设地线,其规格为4毫米的铜裸线,或者用截面积不小于25毫米2,厚度不小于4毫米的扁钢。
7. 安装完毕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防爆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是否符合安装地点的电流种类和工作电压。
(2)电气线路的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3)限位器是否灵活可靠。
(4)所有润滑部分是否均已按润滑说明,分别加入润滑油。
(5)所有防爆部件的外壳螺栓,逐个检查,必须拧紧可靠。
(6)当线路通电后,检查防爆控制按纽的操纵方向是否与防爆电动葫芦的运动方向一致。
(7)升降限位开关在正式使用前应先检查限位开关动作位置是否与起升电动机运转方向一致,否则应更改接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