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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悬挂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招标变更
发表时间:2017-06-01     阅读次数:     字体:【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下列内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桥式起重机、悬挂式起重机、电动葫芦

      2、招标编号:ZJ-174657

      3、招标内容:

      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中高压及变压器检测项目工程涉及的桥式起重机、悬挂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分别为:

      (1)LX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10T/1台(套);5T/2台(套);3T/2台(套);

      (2)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10T/2台(套)

      (3)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32/5T,1台(套)

      (4)QD型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欧式):10T/1台(套)

      (5)MD1型电葫芦:1T/1台(套);2T/1台(套);3T/2台(套)

      中标人负责内容涵盖深化设计、制造、检验、装配、试验、运输、就位、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起重机类)。

      5、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3)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0:00 。

      (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大厅。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9、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联系人:张彦波。联系电话:0571-81061820。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

      10、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400号

      联 系 人:吴卫东

      电 话: 0573-820772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赵娟,唐稳

      电 话:0571-81061819/81061825 传真:0571-88473411

      电子信箱:laoyaomm@126.com

      桥式起重机、悬挂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项目的澄清公告(二)[变更]

      各投标人:

      根据本次桥式起重机、悬挂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接第一份澄清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中试验大厅所用的“Q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10T”,应为“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10T”。即本项目双梁起重机仅为发电机室所用的“QD型32/5T吊钩桥式双梁起重机”。

      澄清文件同时将发至各投标人联系人的邮箱中,视作书面告知。

      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或告知后,请将回执尽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1-88473411;或回执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41033764@qq.com。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延期时间仍不充足的,请在回执时另行补充说明;不回执或无说明的视为默认知悉,并认可补充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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