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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则
发表时间:2017-09-20     阅读次数:     字体:【

      1.电动葫芦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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